12月30日上午,安徽省淮南市中级对华东冶金地质勘查局原党委、局长丁晓牧做出一审讯决,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,并惩罚金人平易近币55万元;对查扣正在案的丁晓牧受贿所得人平易近币 732。0164万元依法予以逃缴,上缴国库。法院审理查明,被告人丁晓牧自2014年10月起任华东冶金地质勘查局党委副、局长;2017年5月至2021年5月,任华东冶金地质勘查局党委、局长。2016年至2022年,丁晓牧操纵担任上述职务的便当,为他人正在工程承揽、项目推进、融资告贷、工程款领取等方面谋取好处,零丁或他人不法收受多家单元和小我财物价值共计 732。0164 万元(此中400万元未遂)。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丁晓牧身为国度工做人员,操纵职务上的便当,多次不法收受他人财物,为他人谋取好处,收受财物数额出格庞大,其行为已形成受贿罪,依法应予惩处。鉴于其部门受贿系未遂,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惩罚;其到案后照实供述本人犯罪现实,系率直,认罚,积极退缴违法所得,依法予以从轻惩罚。法庭遂做出上述判决。丁晓牧,男,1961年5月生,安徽泗县人,中员,退职研究生学历,工程硕士。1983年8月结业于浙江大学细密机械专业。局长,安徽省政协生齿资本委员会副从任。1983年08月至2004年01月,历任安徽九一〇所帮理工程师、副所长、所长、党委,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无限公司董事、常务副总司理、党委委员、党委副、纪委,安徽兵器配备手艺研究院副院长;2004年01月至2014年10月,党组、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副从任(其间:2009年12月至2010年12月挂任芜湖市副市长)。